責任及細則
報名手續及繳款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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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帶由回程出境日計有效期 6 個月或以上之 旅遊證件到「本公司」辦理報名手續。由於個別國家之出入境條例有別,建議顧客之旅遊證件於「回程出境日」需有半年有效期。旅遊證件必須有足夠的空白 頁數,以蓋上出入境印或入境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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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於報名時必須核對所有資料,若有錯漏, 航空公司有權收取更改手續費、拒絕更改或保留拒絕客人登機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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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於外幣升值、通漲、機票或酒店漲價、各種稅項及 燃油附加費而調整,「本公司」有權保留出發前調整價格之權利,如拒絕繳交,則取消其訂位資格及不退還所收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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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須購買適當的旅遊保險,「本公司」概不對任何 風險負責,顧客有責任閱讀並理解保險範圍的條款和條件,並應遵守保單上的條款和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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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保留收據,以作特殊情況下退款之憑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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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免折扣優惠,必須於報名時申請及提供證明予「本公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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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未滿 18 歲的顧客須符合下列報名需要: -15 歲以下: 必須與父母或監護人同行。 -滿 15 歲而未滿 18 歲: 如非與父母或監護人 同行,則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並於報名表簽 署作實及具備一份合適的旅遊綜合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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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本公司」保留接受報名與否之最終權利。
費用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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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參閱有關單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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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目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
費用不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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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證件、各國之入境簽證費及針痘紙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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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程表以外之觀光節目或自費活動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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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國之機場稅、港口稅、燃油附加費、航空保險稅及行李超重之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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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返港之有關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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旺季及特別節日期間之機票及酒店價目將有附加費,一切均以載運機構或酒店之最後公佈作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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膳食(有關單張列明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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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遊、司機及服務員之服務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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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私人性質之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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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私人、交通延阻、罷工、颱風或其他情況而「本公司」不能控制所引致之額外費用。
臨時取消及退款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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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如因私人事故取消訂位或要求改出發地點、日期或姓名等,一律視作取消訂位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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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已確認的套票、指定推廣套票、加班套票、包機套票於報名後取消或更改,顧客已繳付之全部費用將被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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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要求更改任何資料或取消訂位,必須根據有關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條款而定是否可以執行。如要求更改之事項被接納,除按照有關機構所收取之更 改費用外,「本公司」將收取每位每次更改之手續費; 如不被接納,顧客須按原有確認之行程安排,否則 所有已繳交之款項將被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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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顧客確實更改資料或取消訂位,必須以書面或親臨 「本公司」通知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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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如在旅途中突然退出或不使用任何項目(如 航班、膳食、觀光或住宿),均當作自動放棄論,所 繳費用概不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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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遊輪、自駕遊、當地自費遊或火車証之責任細則 均以其所屬公司所刊登之條款為準,詳情請瀏覽該公司 之網頁或向「本公司」職員查詢。
責任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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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本公司」代顧客安排之交通工具(如飛機、遊 輪、輪船、火車或巴士等)、住宿、膳食、旅遊觀光 或娛樂項目,均非由「本公司」擁有,管理或操作。所 有由「本公司」代顧客作出之上述安排,或代上述服 務機構單位簽發之任何票券、交換文件,收據、合約 或票據等,乃按照上述服務機構單位預先擬定的 規則條款簽發。顧客如遇交通延誤、行李損失、意 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,該向擁有、管理或操作有關交通 工具、酒店、食肆、旅遊點或娛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 涉追討或索償,「本公司」概不對該等遺失、傷亡或損失 負責。顧客當根據有關服務機構單位之有關規則條款, 進行追討交涉。顧客在行程中遇上任何事故 (如,但不只限於,參加任何娛樂或遊戲項目時 發生意外)而導致傷亡或財物損失,「本公司」概不對 該等傷亡或財物損失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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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經「本公司」之特別同意及安排,如顧客自行更 改由其他人仕代為使用套票或船票,「本公司」或其委 託機構之職員有權取消其使用套票的資格,而 無須發還任何已繳之費用,而該人仕在旅程期間之保 險、責任賠償、行為後果等均由該人仕自行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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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本公司」僅代理航空公司、遊輪公司、酒店、及其他旅 遊機構之服務,凡於「本公司」購買套票或船票之顧 客,如遇有財物損失、意外傷亡、或天災人禍、機器失 靈、交通延誤、失火、罷工、戰爭、政局不安及政府更 改條例而招致損失額外費用時,概與「本公司」及其 代理人等絕無關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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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住宿、膳食、遊覽節目等問題,均依據行程表 安排。若遇特殊情況如簽證受阻,當地酒店突告客 滿或航機改變飛行時間、機種及更換酒店等,「本公 司」或其委託機構無須對等更改負任何責任,「本公 司」或其委託機構得依當時情況全權盡力處理,旅客不 得藉故反對或退出,因故取消之節目,將不獲退還款 項,任何因延期而引致之額外支出,「本公司」或其 委託機構概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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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於支付訂金時,即同意並授權「本公司」使用「本公司」信用卡或指定的第三方信用卡,代客戶向供應商支付其已確認的旅遊安排之費用。此付款方式不會影響與客戶協議之總費用,客戶理解並接受此為本公司預訂流程之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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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須遵守到訪國家的法律,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風 俗、入境或運輸的規定。「本公司」對顧客任何違反 法律的事情,概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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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顧客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,如 遇入境時因其本身背景問題而遭當地移 民局或海關拒絕入境,概與「本公司」無關, 所有費用不得退回或轉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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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航空公司特約代理產品及機票產品之 條款及細則,均以有關航空公司最後公佈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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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私隱條例,所有顧客資料絕 對不能提供給第三者,敬請留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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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應於易於聯絡的家屬/朋友處,留有其護 照印有身分資料,並且清晰顯示護照編號及頒發 部門的頁面的副本,簽證、旅遊收據及旅遊保險 保單和所有重要文件副本,以備在旅程中遺失 或損壞文件時用。 同樣地,顧客應確保將家 人或朋友的聯絡資料副本,交予「本公司」, 以備在緊急情況下,「本公司」可以提供協助。
航空公司責任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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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航空公司指引,機票非依次序使用即告失效,故乘客如因私人理由未能順序登機出發而 需保留餘下行程之機位(內陸及回程),航空公 司有權向乘客收取有關手續費或要求乘客另購 機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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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公司只負責機票所載的各項營運條款,如乘 客未進入航機內,航空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,敬 希垂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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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必須清楚核對收據上之姓名正確無誤,本公 司按該姓名提交予航空公司出票,如出票後因錯 名而需要繳付改名費或以正價重新購買來回機 票,有關責任須由客人承擔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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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客人缺席任何航班(No-show)而沒有預先 通知航空公司取消或更改訂位。航空公司有權 取消客人去程回程及往後之機位已不作另行通 知。而航空公司亦有權對客人收取未能依時登 機費用(No-showFee),本公司亦有權向客人 追討因缺席所產生的費用。
遊輪公司責任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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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遊輪假期均受遊輪公司之條款約束及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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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前請參閱有關遊輪行程及英文版條款及細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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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程路線、泊岸及啟航時間,將以遊輪公司最後安排為準。
租車公司責任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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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自駕遊假期均受租車公司之條款約束及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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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前請參閱有關租車公司及英文版條款及細則。
此責任及細則只適用於一般機票連酒店或船票套票, 部份套票之細則可能略有不同,請參照該套票所列載之指定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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